广泛的社会共识
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
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
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
2022年05月03日22时53分许,邯郸交巡警丛台一大队民警在联纺路与光明大街交叉口东设卡盘查,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行驶到盘查点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于是将其带至安全地带接受进一步检测。
在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之前,驾驶人李某承认自己中午喝了酒,但搬出诸多借口不配合检测。在民警多次劝说下,才终于接受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李某带至医院进行采血检测,检测结果为:109.35/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邯郸交巡警提示
酒后驾车
失去可能会是宝贵的生命!
请广大驾驶员务必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安全出行,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