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乡镇(街道)、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正 通讯员刘帆)从4月27日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线上新闻发布会获悉,《邯郸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公民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有助于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邯郸市志愿服务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应急救援、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该市注册志愿者达140余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团队4679个,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条例》共二十五条,按照“不抵触、有特色、易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结合邯郸实际并参考了外地经验。《条例》规定,每年3月5日为志愿者日,有关单位、新闻媒体等应当在当周集中开展和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乡镇(街道)、文明村(社区)、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鼓励将志愿精神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村(社区)以及交通场站、文体场馆、医疗机构、旅游景区、窗口单位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便利条件。
《条例》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向志愿者公布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内容,告知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等。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避免安排志愿者从事需要承担重大管理责任、经济责任或者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服务活动。如果确有实际需要的,应当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依法与其签订书面协议,并为参与可能发生人身伤害危险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抢险救灾等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条例》还规定,市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及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信息数据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并逐步实现志愿者实名注册、志愿服务记录与查询、志愿服务记录异地转移接续、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志愿服务需求发布和项目对接的信息化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并根据志愿者需要,以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为依据,为志愿者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邯郸市将实行注册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依照志愿服务时长等条件确定志愿者的星级,并作为奖励和回馈志愿者的主要依据。对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或者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名义进行非法、营利、违背社会公德等活动的,由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