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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一村干部被爆夜闯民宅“打人”

来源:邯郸编辑:保存2021-08-19 1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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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澎湃新闻报道,8月17日,河北武安淑村镇邵庄村村民曹某向媒体爆料称,半个多月前,村内干部申某夜晚持棍入室打人,在冲突过程中他的妻子被申某推倒,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至今警方未立案。同日,武安市公安局一于姓办案警官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仍在调查中,将做尸检等相关司法鉴定。

  因两家小孩打架,村干部上门动手

  据了解,此次纠纷源于“两家小孩打架”。7月29日晚10点左右,申某持棍来到曹某家,对他进行攻击。曹某的妻子高芳(化名)上前与申某理论,被申某推倒,晚10点半左右,淑村派出所人员到场,把他和申某二人叫到屋外调解。他当时觉得“事情不大”,就和申一起签了和解协议。

  但签完协议回屋后,曹某发现妻子高芳的情况并不乐观,随后将她送医抢救,7月31日下午,她最终因抢救无效去世,武安市中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显示,高芳被诊断出脑干出血、小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等病症。

  于是,曹先生再次向淑村派出所报警,并定于8月18日进行尸检,判断脑干出血等症状是由于高血压造成还是人为外力造成,目前尚不确定是否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曹某称,事发后申某一直请假,现在也未在村里居住,武安市淑村镇政府分管邵庄村的王姓负责人称,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暂时不会对申某进行处理。

  打人村干部会被判刑么?

  在警方完整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前,我们不应对案件事实做过多的定性,但其中的蕴含的法律知识,却可以提前了解一下。

  村干部持棍夜闯民宅打人,似乎是一个村官欺凌百姓的案例,但根据目前透漏的事实情况,这应该属于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

  因此,可以首先确认的是,无论怎样,村干部持木棍故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其处以拘留5日至10日,并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有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如当事人达成协议,则不予处罚。本案中,公安机关本着化解矛盾的需要,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处理,所以对申某并未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不过,这个案件的复杂点在于,曹某的妻子在此次事件后不幸去世了,人命关天。村民曹某称其妻子可能是被申某推倒后,导致脑干出血、小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最终不治身亡。其死亡原因看似和申某推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从法律角度来讲,实则不然。

  法律讲究以事实为依据,其妻子死亡的原因,还需要等待司法鉴定结果来判决。

  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其妻子的死亡系人为外力造成,则村干部申某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因为申某虽然造成了某妻子死亡的后果,但主观上并不存在杀害曹先前妻子的故意,只是存在过失,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申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对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如果最终鉴定结果显示,曹某妻子的死亡和人为的外力无关,则申某虽然有错在先,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件还在调查中,具体处理结果还需以警方的官方通报为准。

  来源:澎拜新闻、以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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