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测速设备的公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打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支队冀南新区大队决定在冀南新区辖区内增设、调整区间测速以及单点测速设备,现公示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点位、限速值及抓拍违法行为。
机场路西郝村至机场路台城乡区间测速(双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80km/小时。
原中华大街王庄至中华大街吴庄区间测速,移至中华大街石桥村口至中华大街育华中学路口(双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小时。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如存在超速违法行为,测速设备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二、单点监控测速设备点位、限速值及抓拍违法行为。
107国道494km+700m处为单点测速(107国道木鼻桥北100m处双向),实施机动车限速行驶,限速值70km/小时。
通行上述道路的机动车,如存在超速、驾驶人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道路行驶、逆向行驶、未取得通行证通行限制区域或路段的、遮挡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号牌的违法行为,监控设备系统将对机动车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区间、固定测速从2021年9月1日开始启用,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违法行驶!
特此公告!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