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犯罪嫌疑人何某(在逃)的指示下,伙同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接应由何某安排来邯的东北籍、河南籍等共计十六名外地人员。犯罪嫌疑人何某以每办理一套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付给犯罪嫌疑人张某4000元的费用,由犯罪嫌疑人张某和犯罪嫌疑人孔某某组织外地来邯人员办理电子商务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随后犯罪嫌疑人张某将办理好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悉数交给犯罪嫌疑人何某。
经过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孔某某共为外地来邯人员十六人办理了80家电子商务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和60个对公银行账户。在2019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共有七家办理的电子商务公司的对公账户,因涉嫌网络诈骗被其他地市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孔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