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14时42分许,西苏中队在辖区临大线巡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冀DF***X的轻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胎有明显下压状况,存在超载嫌疑,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
经检查车辆行驶证与货运单,初步认定该车辆涉嫌严重超载。随后,民警将其带回超限站进行过磅检测。经超限运输检测站检测:冀DF***X轻型自卸货车,实测总重达到了14.50吨,限重4.29吨,超限10.21吨,超载比例为238%。
据驾驶人袁某某交代:他在附近一个工厂送货,为了多赚一点才拉了这么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袁某某将面临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按要求对超出货物进行卸货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