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距离较短,未上机动车道不算酒驾?答案为否,驾驶员饮酒后启动车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2020年11月9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按照统一部署,在主城区开展酒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20时32分许,大队民警巡逻至金凤大街与古城大道交叉口东行150米时,一辆黑色轿车在路边突然掉头停在车位上,民警判定该车驾驶人有酒驾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嫌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这时一名老人向执勤民警说道:车在胡同里停着有点碍事,动动车,车一直在家,一天没往外开了!民警以为这只是一般挪车,但当驾驶人打开车门下车的一瞬间,一股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询问驾驶人是否饮酒,驾驶人则顾左右而言他,称自己就在家门口把车停车位上。
民警要求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驾驶人拒不配合,并质问民警“我上路了没有?反了你们了!”。周围围观群众较多,为避免造成拥堵,民警准备把驾驶人带回大队进一步检查时,驾驶人家属情绪激动,高喊:“土匪,简直是土匪!人行道上动动车怎么了!有没有上马路?真不讲理!让老百姓过不让了!”
民警警告驾驶人:如果你再不配合,我们将对你采取强制措施。驾驶人问:我有权利没有?民警道:你有权利!配合我的工作也是你的义务!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强制带离现场,回到大队后男子承认喝酒但拒绝配合检测。在民警的一再劝导下,该驾驶人最终完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需要到医院采集血液进行血检,血检结果显示驾驶人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6.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孔某将面临拘役六个月以内,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