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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山一大队“一盔一带”典型事故案例

来源:邯郸市交警支队邯山大队编辑:保存2020-10-13 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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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三轮车是以电瓶为动力,电机为驱动的拉货或拉人用的三轮运输工具。电动三轮车固然便于操控,但是在驾驶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装备—头盔。

  2020年10月10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六中队民警在中华大街学院北路值勤,8时许,王某某未戴头盔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路口,民警把王某某拦下,对其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并讲述了不戴头盔的危害性,王某某表示以后骑三轮摩托车一定会戴好头盔。


 

  处罚结果:

  王某某因“实施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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