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事故追尾+无证+二次酒驾?!“豪横”驾驶人被重罚

来源:邯郸交巡警渚河大队编辑:保存2020-06-25 08:10:09
分享:

  酒驾、无证驾驶这些都是

  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有其中一项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偏偏就有驾驶人将交通规则抛之脑后

  6月12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滏东大街与联纺路交叉口南侧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查的过程中,后车驾驶人情绪激动:“车拖走,赶快拖走,跟我没关系......”前言不搭后语,身上还散发出浓烈的酒气,疑似酒后驾驶车辆。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事故双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检测。经检测,后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惊人,吹出的酒精值为23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为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事故民警在拍照取证后将双方车辆移至路边进行处理。

  根据处理程序规定,民警将后车驾驶人带到邯郸市第二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过权威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30.78mg/100ml,超出醉酒标准2倍多。民警根据驾驶人提供的证件开具处罚决定书时,发现他竟然还是无证驾驶机动车,并在三年前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处罚过,此次为二次酒驾。

  事故追尾+无证+二次酒驾?!

  原来,驾驶人代某,中午与合作伙伴谈生意,一时兴起多喝了几杯,因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前车发生追尾。在事故现场,知道自己涉嫌醉驾且无证驾驶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所以口出狂言。

  然而,情绪激动不过是心虚的表现。最终,代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1000元罚款;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将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移交丛台区刑警队,将做进一步处理。

  (邯郸交巡警渚河大队 )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lagcwx.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