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聊城西执法站缉查布控平台报警,一辆号牌为冀DL9XXX的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人货混装,高速民警庞勇带领协警常家伟、乔有堃拦停该车,发现封闭货厢内堆满货物,货物内藏有一人。
经询问,驾驶员刘某某,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人,29岁,从河北省过鲁冀界走济聊高速从聊城西收费站下,车厢内拉的是散货。由于驾驶室坐不下了,其中一人坐到了载货车厢里。
证据确凿,在事实面前,驾驶员不得不接受法律的严惩。按照山东高速条例相关规定,警方对驾驶员给予罚款2000元、一次扣6分的处罚。
按照省厅出入境管理局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于4月24日启用卡式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新版证件)。新版证件启用后,...[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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