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这天下午,李女士与丈夫携带好相关证件,去永年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核实两人的身份时,对李女士的身份证提出质疑,认为她证件上的相貌与本人不符,不予办理。因自己之前整形,拉过双眼皮,李女士拿出户口本,再三解释。民政局工作人员就是不能认定是她本人。这几日处理离婚事件,李女士本来就心情不好,她认为是民政局工作人员故意刁难,就和工作人员争执起来。
争执一番,民政局工作人员还是不给李女士办理离婚手续,一气之下,李女士报警救助。永年巡警大队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了解情况,确认李女士现在的容貌与身份证相貌有出入,巡警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后,问明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态度坚决,于是,让李女士到户政大厅加急办理了临时身份证,顺利地办理了离婚。
在此,民警提示,整容后容貌有明显改变的,因无法识别是否是本人,会在银行,民政,乘车,社保、保险等方面办理业务时带来不便,有此情况的市民,请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新的身份证,避免对生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