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以河北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60条)作为检查执法的重点内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外包队伍管理、自动化有效运行等情况监督检查。
行动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放大执法检查效果。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律下达责令整改文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实施案件移交。
在 执法检查结束后,召开被查企业、安监部门参加的集中通报剖析交流会,就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逐一通报。就典型问题、重大隐患,从决策层、管理层找症结,从工 艺、装置方面查缺陷,改变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做法,注重发现问题、倒查问题、解决问题,扩大安全检查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