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型车辆违法通行城区治理工作,有效控制超标车辆通行对主城区造成的大气污染,保障城区居民安全出行和市政道路设施完好,经县政府同意,在主城区崇州路东口、开元街南口、龙井大街龙山电厂路口、将军大道309国道出口和入口、牌坊路东口、河西街南口、河西街与韩王街交汇处等8处道路交口实施车辆限高。其中新城区5座限高2.8米,老城区3座限高2.3米,超过上述高度车辆须按照提示绕行其它道路。
对于消防车、救援车等特种车辆需要通行的,可拨打城管局24小时值班电话进行协调;对于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限车辆需要通行城区的,应提前到城管局办理通行手续,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通行。以上8座限高设施即将完成试运行,将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投入运行。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