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新闻]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加快涉案赃款的追缴工作,邯郸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向社会发出通告,敦促各类非法集资人员和机构负责人于今年9月3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调查。我国法律规定,凡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在20万元以上,或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或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均为非法集资共同犯罪。
上述人员如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案件调查,并退回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者,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