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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内蒙古一公安局原局长被判无期

来源:中新网编辑:保存2020-09-29 19: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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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宣判现场。 法院供图

  中新网鄂尔多斯9月29日电 (记者 张林虎)2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净博涉黑案宣判,贾净博被判无期。

  29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贾净博等6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贾净博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贾净博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其所犯罪行和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组织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此前,据主办该案的鄂托克旗公安局消息称,专案组共侦破贾净博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73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矿等16项罪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14.525亿元。

  图为宣判现场。 法院供图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贾净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受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刘长江、韩勇、段宝等40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等23项罪名,分别被判处18年到1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其余20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串通投标罪等,分别被判处4年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同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情节,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财产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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