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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援车辆救灾返程被收费 重庆高速:先收后退

来源:新京报编辑:保存2020-07-14 00: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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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重庆市蓝天救援队参与贵州山体滑坡抢险救援,返程途经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时,被要求需缴纳496元过路费。7月13日,重庆市蓝天救援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23名队员参与救援,其他队员返程时均被减免放行。

  13日晚间,重庆高速在官方微信发布文章称,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过收费站时,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

  救灾返程被收496元过路费

  重庆市蓝天救援队相关负责人谭超表示,7月8日,贵州铜仁松桃县发生山体滑坡。当日13时许,他们驱车前往距离400公里远的贵州。经历约20小时的抢险救援,当地政府要求所有救援队伍先撤离一半。9日下午,救援队6名队员和两部车辆先行撤离,车辆上搭载有破拆工具、无人机等设备。

  9日22时30分许,撤离的救援队伍途经重庆市万州区五桥收费站。谭超称,救援队出示铜仁松桃县甘龙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救援证明,但对方拒绝其免费通行,沟通无果后,队员们最终缴纳了496元通行费用。

  这份救援证明盖有当地政府公章,具体内容为:2020年7月8日,甘龙镇石板村田堡组发生山体滑坡。兹有我省具有防灾减灾救灾职能的应急分队——重庆市蓝天救援队一行11人,车辆三辆(标注有车牌号)赶赴受灾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现任务结束。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证明的落款时间为7月10日。谭超解释称,考虑到贵州当地距离重庆市有400多公里,当地政府给所有撤离人员开具的证明落款都是7月10日,队员们抵达重庆的时间也接近10日零时。

  收费站称是按文件收费

  根据2004年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第七条中写明“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人物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此次贵州救援中,我们开具的证明上的一辆搭载救援设备的皮卡车途经重庆酉阳收费站时,也是持证免费通过的。”谭超提到,此次前往贵州的救援队,出发前曾向重庆当地应急管理局报备,获得同意后,23名队员抵达贵州,其他队员回重庆时均被减免放行。

  “我们在2017年参与四川茂县泥石流和九寨沟地震救援后,救援队通过万州区收费站时,也都是减免通过。” 谭超称。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询问五桥收费站,一名向姓工作人员表示,上述行为是“按照文件收费”。

  重庆高速发文:社会救援车辆通行费可先收后退

  13日晚间,重庆高速微信公众发布名为“社会救援车辆执行抢险救灾还要收费”的政策解读。

  文章中提到,救援车辆免通行费用,需要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即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信息申报登记,且审核同意的,或者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针对事发突然,没来得急提前申报的抢险救灾车辆,文章中说,高速公路收费站采取的方法是:先自行支付通行费,救援结束经过审查核实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总结来说,就是免费情况分为两类:政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需要注意的是,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过收费站时,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上述文章在最后解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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