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张家湾镇一清洗服务企业为排污私挖10余米地下“暗管”,距地面10余厘米。警方供图
昨日下午,记者探访发现,涉案清洗服务企业厂房被拆除。实习生 刘名洋摄
通州区张家湾镇一清洗服务企业为节省开支,在地下10余厘米处私挖10余米长的污水管道,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院外的废弃鱼塘改造而成的污水池中。昨日,新京报记者从通州警方获悉,警方驻区环境保护局警务执法队与区环保部门及属地派出所联合行动,对这家“暗管”排污的企业进行查处,企业负责人左某因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
通州警方介绍,自今年6月份通州警方成立驻区环境保护局警务执法队以来,与环保部门协作配合,已先后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查办污染环境违法案件9起,行政拘留10人。这家清洗服务企业私挖地下管道,系通州警方发现查处的首起利用暗管排污案件。
突击检查发现洗衣厂排污“暗管”
8月14日深夜,张家湾镇北大化村,通州警方会同环保部门,对前期摸排掌握的一家清洗服务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在这家100多平米大小的企业车间内,分成洗衣、晾晒、熨烫等不同隔间,洗衣间内,几台洗涤、烘干设备正在高速运转,设备旁边还堆放着大量待洗的床单、被罩等物。
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清洗产生的污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到了厂院外十几米远一处“鱼塘”内,“鱼塘接近干涸,还散发着异味”。
“这个企业有营业执照,但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通州分局治安支队环食药旅中队中队长于阳说,洗衣厂污水必须要配置价值数十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这家企业并没有这样的排污设备,执法人员当即叫停该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
于阳介绍,企业负责人为节省成本,污水未经处理排放。而洗衣后产生的大量污水,内部含有表面活性剂、磷、碱等物质。经过“鱼塘”渗入地下水后,会造成地下水的富营养化,同时车间靠近周边村庄,也会对地下生活用水等造成污染。
私挖地下管道 彩钢板遮盖污水池
企业负责人左某称,半年前搬到这里经营,主要承揽宾馆床单、被罩的清洗业务。
左某承认,为节省开支,在企业搬入前他叫上父亲两人,在地下10余厘米处,私挖了一条10余米长的污水管道,从车间一直延伸到院外,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院外作为污水池的“鱼塘”中。为了逃避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鱼塘”上方还盖上一层彩钢板,一般很难看出有暗管在进行排水。
“他们以前在别的地方经营洗衣厂,后来搬了过来,为躲避检查,该企业平常都是大门紧闭,错时干活。” 于阳说。执法人员将埋在地下十余厘米深的污水管道挖了出来,管道是由一节节直径约20厘米的水泥管拼接而成。
执法人员以涉嫌“暗管排污”对该清洗服务公司立案查处,查封设备,并提取了水样送检。
于阳介绍,根据《环境保护法》,如果利用暗管私排的污水中含有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有毒物质这三类时,将按照涉嫌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但这家企业私排水样检查中未发现。在环保部门立案处罚后,通州警方依据环境保护法,以涉嫌逃避监管违法排污对左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 回访
洗衣厂厂房拆除 污水池被填平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来到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探访时,通过该村的张彩路两旁大部分路段用围墙围着,围墙里面的许多违规建筑正在进行拆除。这家洗衣厂就建在围墙里面的一处地方,现洗衣厂厂房及污水池已经被拆除和填平,只剩下一片废墟。
废墟旁边一住户告诉记者,他是这个企业的房东,厂房也是他建的,一直做洗衣厂,洗衣厂院墙外面有一个废弃鱼塘改造的污水池,平时洗衣厂的污水都排到这个池子里,通过这个污水池把污水渗到地下。
“现在机器厂房拆除了,污水池也被填了,所有的机器设备也都被拉走了。”该住户说,之前洗衣厂在的时候污水都通过池子渗到地下了,“对附近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有影响我家这个鱼塘里的鱼早就死光了”。
厂房周边多位居民介绍,他们只知道附近有一个洗衣厂,大概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因为外面有围墙围着,平时谁也没有进去过。
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之前这里有几家这样的工厂,现在全部拆除了,由于自家的水有时候发浑,味道有些苦涩,所以家里买了台净水器,把水过滤后使用。一般做饭或饮用时都是用桶装的饮用水,他怀疑家里的水变浑浊和有异味和这些工厂的污染有关。
■ 相关案例
治污制剂过期 纸箱厂污水超标
通州警方介绍,自今年6月份成立驻区环境保护局警务执法队以来,加强与环保部门协作配合,已先后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查办污染环境违法案件9起,行政拘留10人,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除去该洗衣厂外,还查办多起涉嫌环境违法案件。
8月15日,在通州区张家湾镇枣林庄村,执法人员发现一处家具加工窝点,租用在一个农家大院内,没有营业执照等正规手续。大院内,两个工人正在进行家具加工,施工中扬起的粉尘在空中飞散,一旁的水帘机却并未开启。
“加工家具时会出现粉尘,直排大气,会造成大气污染;水帘机的作用是在开启后,往下流水起一个门帘的作用,使粉尘被水包裹下沉,达到降尘的目的”,于阳介绍说,老板称该机器出现故障有5天时间,已经联系了修理工,但在等待的阶段为盈利仍正常开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防治污染机器出现故障,需要停工修理,没停工造成的污染,也属于直排。警方决定对工厂老板从轻处罚,处以行政拘留5天。
8月16日,在通州区永乐店镇,一家包装制品生产公司,主要负责纸箱外包装印刷业务。在其车间内,有三个池子组成10几立方米大小的沉淀池,印刷下来的油墨进入池内,需投放脱色剂、絮凝剂、助凝剂三种化学制剂进行处理。
“现场发现,这家公司使用的三种制剂都是过期的,并且已经过期几个月时间,已经达不到正常的处理效果。”于阳介绍,该公司负责人称是正常购买,但过期后觉得“扔了可惜”,为节约成本仍进行投放。
经环保部门提样检测,这家包装制品生产公司沉淀池产生的污水污染物含量超标,警方对具体操作工人和主管领导处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