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帖还称,“鲁柴二人同为信阳市房管中心房产监察科职员,鲁某某执法证上显示为科长,柴某为科员。鲁柴二人每次吃饭、唱歌完后都要求开车将其送到同一个宾馆,且每人每次索要500元嫖娼费……”
27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监察室,一工作人员称,据初步了解,网帖中的鲁某某、柴某并非官员,而是该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据前述监察室内工作人员介绍,昨晚(26日)就已监测到相关举报网帖,工作人员连夜与鲁某某、柴某及其家人进行了谈话。“二人及家人认为这是诽谤,正在聘请律师,走法律途径,对举报人进行起诉。”
上述工作人员说,纪委已经与举报人朱华刚电话联系,约定面谈了解情况。目前,关于举报贴内的具体内容正在进一步核实,若属实,一定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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