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横穿高速路被撞 儿子索赔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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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张某在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获得相应赔偿后,又将高速公路管理者诉至法院。他认为,高速公路管理者没有设置护网,且没有阻止行人穿越高速公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其索赔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元。
法院认为,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应被随意扩大理解。高速公路管理者在事发路段设有护栏,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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