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永年区网信办、永年区公安局公布微信群、朋友圈内“八不准”

来源:网信永年编辑:保存2022-04-08 07:40:01
分享:
  永年区网信办

  永年区公安局

  关于在微信群、朋友圈内“八不准”的公告

  当前,全区人民戮力同心、众志成城,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然而,在个别微信群出现了涉疫情的不实信息,还有个别群出现群成员诋毁疫情防控措施,互相谩骂、人身攻击等言论,给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网络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网信办、区公安局要求全区各微信矩阵群群主和群组成员以及广大网民,自觉做到八个不准:

  1、不准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

  2、不准转发未经官方认可的所有涉疫情信息和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不实信息。

  3、不准发布互相谩骂、恶意攻击、地域歧视等内容。

  4、不准发布泄露涉疫情人员个人身份信息。

  5、不准“张冠李戴”,发布将外地信息冠以我区名号的信息。

  6、不准发布低俗、庸俗、媚俗、攀比等不良信息。

  7、不准发布未经官方认可的保供信息,避免扰乱市场秩序。

  8、不准发布黄赌毒等不良信息。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群主、群组成员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秩序,为疫情防控贡献自身力量!

  2022年4月7日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lagcwx.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