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造谣必严惩!永年公安依法处置一起编造传播谣言案件!

来源:永年公安编辑:保存2021-02-06 21:08:48
分享:

  2月5日

  永年区公安局网安大队

  在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

  有人在抖音平台发布

  一男子被殴打、辱骂视频

  并配有文字信息称

  “昨日永年区东杨庄镇偷电动车被打惹争议”

  经查

  该视频事发地不在永年区境内

  该人发布的视频文字纯属谣言

  意图混淆视听,制造混乱

  同时迅速锁定了散播谣言的违法人员系刘汉乡刘某随后网安大队联合刘汉派出所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刘某对故意杜撰嫁接视频文字网发虚构信息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人员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lagcwx.com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