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
“拒执罪”作为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罪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而且损害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严重侵害社会诚信体系大厦的基础。近日,永年法院将一起涉嫌拒执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仅仅十多天案款便全部到位,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朱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执行标的73万余元,判决书生效后,因朱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故余某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5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并扣划了其银行存款11万余元,但对于余款62万余元朱某一直未履行,后朱某承诺2019年8月给付30万元,剩余2020年1月付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朱某未按照上述和解协议履行,逃避执行,案件恢复执行。
恢复强制执行期间,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朱某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朱某仍不履行。调查发现朱某在江西某地经商,且名下有迈腾、福特汽车各一辆。综合考虑到朱某之前故意逃避执行,拒不申报财产,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明显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2020年4月26日,永年区法院以朱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该案移送至永年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永年区公安局立案后传唤朱某,朱某得知后于5月8日委托亲属将余款以及执行费、迟延履行利息等共计64万余元交到法院。至此本案执行完毕,执行款虽然还清了,但是等待朱某的仍然是刑事的惩罚。
案件详情
“针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行为以及‘能赖则赖’的侥幸心理”,永年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冀志科表示,“我院将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让‘老赖’赖不下去”。
(微播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