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9日,永年区市场监管局城区分局接到公开电话转办投诉,投诉人冯女士称,2018年,其孩子眼睛散光在城区内一家眼镜店做训练治疗,但现该孩子视力非提升反而情况更严重,认为不合理,希望我分局执法人员帮助维权。我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对此投诉进行了解,投诉人投诉属实。因训练时间较长,耗费较多成本与精力,该眼镜店负责人只同意退押金,不同意退训练费用,我分局执法人员为让消费达到满意,多次与该负责人进行沟通谈判,该眼镜店负责人最终同意将押金与治疗费用一同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对此结果较为满意,双方在分局办公室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