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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永年限行、禁燃、单行线,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

来源:网信永年编辑:保存2019-01-30 20: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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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永年百姓事”栏目,近期收到了一系列群众想要咨询的事情,并进行了仔细梳理。

  一、限行

  (一)、限行时间: 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31日止,每日7时至20时,永年区禁限行区域内车辆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限行范围:东至中华大街(含),南至明山大街(含),西至铁东大街(含),北至洛河南路(含)。

  (三)、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金融运钞车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已办理牌照的请到永年交警大队登记备案,以防误拍)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另外,主城区货运车辆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单行线


 

  新增2条单行路段是菜市路和交警北路

  时间:全天24小时

  现永年共五条单行线:请广大朋友们注意

  1、政府街(从东向西行)

  2、菜市路(从东向西行)东至中华大街、西至洺兴路

  3、建安街(从西向东行)

  4、洺园街(从东向西行)

  5、交警北路(从西向东行)东至中华大街、西至洺兴路

  注:菜市路就是乐兴百货南边原大棚的那条街; 交警北路就是中原市场南边那条街。


 

  三、禁限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和品种

  (一)在重点区域内,全年禁止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本通告所称“重点区域”,是指南至永年区界、北至永年区界、西至南水北调中线总渠(西环路、钛白路)、东至赵辛线。

  (二)在重点区域外,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三)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电子礼炮、铁炮、拉炮、擦炮、甩炮等非法、超标、非标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的场所

  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100米范围内;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和输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国家机关、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教学科研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附近;公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场、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等人员密集场所;楼道、楼顶、阳台、平台和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不足烟花爆竹产品说明要求安全距离的地点;市、区规定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

  三、烟花爆竹销售管理与处罚

  全区行政区域内不再增设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行政审批、安全监管部门在重点区域不予审批设立零售点(含临时零售点)。

  对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烟花爆竹购买

  公安、安全监管、供销部门负责建设全区烟花爆竹信息追溯系统,并建立零售环节实名购买制度,实现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购买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五、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与处罚

  重点区域以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安全燃放。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经区公安部门批准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燃放单位和人员燃放。对未经批准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

  (二)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面的防范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燃放行为,依法处理违法燃放人员。

  (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四)供销部门要加强系统内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管理。

  (五)全区禁限燃放范围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小区物业公司、经营门店为禁限燃放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限燃放责任人,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做好辖区居民及单位职工的禁限燃放宣传、教育、监督工作。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燃放规定,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每名群众都有权利和义务劝阻、制止、举报不文明燃放行为和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网信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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