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20点48分许,城区中队执勤民警在富强路北头附近开展酒驾治理行动,民警发现一小型白色轿车在距离设卡点不远处停留许久,很是可疑,民警遂上前查看。
民警走近后发现:车辆周围有七个人,其中驾驶人正在往后备箱搬运东西,浓浓的酒味让民警更是警觉。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人及其家人都承认,驾驶人虽然喝了酒,但只是将车辆从对面只有二十多米距离的车位移到了这,打算将吃饭剩下的酒水搬到后备箱后,就由驾驶人家人驾车回家。民警现场说法,告知其行为已经属于酒后驾车,很是危险,同时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驾驶人和家人情绪激动,一边承认自己喝了酒,一边反复强调驾驶人只是将车辆“从那挪到了这,就是倒了倒车”等。在随后面对民警的酒精检测时,家人怂恿其不配合,驾驶人也是“花式表演”,要不张大口不吹气,要不威胁民警说“自己晕血,一旦晕过去,后果不能设想”.......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驾驶人最终进行了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7mg/100ml,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进行了抽血检测,血检结果为133.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现该案件已经移交至办案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小编想,可能有很多人和驾驶人及其家人一样,觉得驾驶人冤的很,只是在酒后开了二十几米的距离。但是细思极恐,就本案讲,驾驶人体内酒精的含量已高达133.6mg/100ml,这个数值足以让他的神志不清、动作反应不灵敏,发生交通事故不过是瞬间的事,醉驾一米和一万米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发现,六名家人一同上车后,既有醉驾危险还有超员的危险,同时对道路其他交通参与者也有危害,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