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21时50分许,武安市公安交警大队环保中队民警在武新线25公里200米处进行夜查,在对一名驾驶人检查时闻到了驾驶室内有浓浓的酒味,随即民警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让驾驶人驾驶证时,驾驶人只说自己有驾驶证但未出来,经进一步核查并未查询到其驾驶证信息,面对民警的再三询问,张某才缓缓说出自己马上该考科目三了。
驾驶人张某不仅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无证驾驶,随后被民警依法带往医院进行血检,血检结果为235.9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抽血途中,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在听到驾驶证业务将终结时,驾驶人张某说到千万不要。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张某因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到武安市交警大队执法办案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