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持了8分钟后,考虑到驾驶人可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驾驶员驾车逃逸,危及其自身及周围群众的安全,经民警数次警告无果后,正当民警准备破窗时,驾驶人见无法逃脱处罚后,终于打开了车门。
经检测,该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武安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2021年12月2日晚,武安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民警,在武安市中兴路与兴安街交叉口南500米进行夜查。20时23分左右,一辆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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