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早上
武安市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
阳邑镇南西井村有一只
类似于“狐狸”的动物
跑到了村民家里偷鸡吃
被关在屋里
请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往南西井村。经民警了解,该动物跑到了南西井村王大哥家的鸡圈偷鸡吃,结果被王大哥家的狗给围住了,好心的王大哥把它关在房间里,喂了食物和水,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就赶紧找人向森林公安局报了警。
“这是什么动物?”“长得像狐狸”“可能是狗獾”围观群众议论纷纷。经查阅资料和野生动物救护人员辨认,原来这只浑身棕褐色长毛,毛茸茸的大尾巴,嘴巴有点像狐狸的小家伙名叫“貉”(hé),就是成语“一丘之貉”中的“貉”。
貉的外形有些像狐狸,体型更为肥胖,从肥胖外形看有些像獾,但貉和狐狸一样,都属于犬科,而且是犬科非常古老的物种。在很长时间内,人们对狐狸的印象都不好,认为狐狸是“偷鸡贼”,偷捕家禽家畜,是一种害兽。而貉又是一种长得像狐狸的野兽,自然也容易被认为是害兽,实际上,貉和狐狸偶尔会偷食家禽,但不是主食家禽,它们的猎物都是主要以鼠类为主,实际上是一种益多害少的动物。
经民警观察,这只貉怀有身孕,行动迟缓,猜测应该是由于怀孕导致行动不便,觅不到食物,所以跑到了住在村边的王大哥家中找吃食。随即森林公安民警将这只貉带回森林公安局,进行精心喂养,待貉恢复行动能力,适合野外生存后再放归山林。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生态环境日益好转,大量野生动物到我市林区繁衍生息,为了给野生动物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市森林公安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每年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市森林公安局都组织民警走上街头,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广场等地,采取野生动物图片展、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各种形式大规模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传播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武安森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