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8时许,武安市公安局城关所民警在武安市城河街巡逻时,发现有燃放鞭炮情况,立即赶到现场,将正在家中燃放鞭炮的白某某抓获。
经调查取证及白某某本人供述,其对在主城区禁放区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白某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2月19日上午10时许,武安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南关街时,发现有燃放鞭炮情况。经搜寻,将正在燃放鞭炮的申某某抓获。
经调查取证及申某某本人供述,其对在主城区禁放区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申某某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新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