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武安市公安局安庄派出所接到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经查,该案的主要嫌疑人宋某、包工头李某分别系青海与四川籍人,被拖欠工资的受害人闫某等8名农民工,也均系外省籍人员,目前均在江苏、广东、黑龙江等地务工,在短期内均不能及时到案,这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但农民工工资是血汗钱,应义不容辞地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派出所办案民警从实际出发,努力查找线索,寻找突破口,在短短二十多天里,多次对嫌疑人讲明政策和利害,终使嫌疑人宋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经多方调查了解,因业主某公司,未按约定向该公司拨付工程款,使该公司不能及时将工程款支付其下属分包施工队,导致包工头李某拖欠闫某等8名农民工工资,共计十四万余元。
后经工作,在迫于强大的政策攻势下,该公司负责人宋某多方筹措,终将拖欠数月的8名农民工工资全部结清,并取得了对方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农民工代表闫某非常感动,遂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而该所的民警只是一句“我们家也是农民”,道出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