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23时20分许,在定况线砖井路口处,民警例行对路过车辆进行排查,在对一辆号牌为冀DH****小车的驾驶司机宋某核查时,宋某刚摇下车窗,上前检查的民警就闻到一股酒味,遂对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起初,驾驶人宋某声称自己并未喝酒,但看到酒精测试仪显示的数值之后,心知无法逃避处罚,于是后悔地说道:“这么晚了,我还认为不会有人查酒驾了。”民警对宋某酒驾还抱有侥幸心理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同样的事情在其它路段也有发生,晚上23时50分许的时候,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双庙村路口,司机发现路口有民警执勤,突然降低车速、行驶异常,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核查并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37mg/100ml,驾驶人张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被查获后同样抱怨:“都这么晚了,还查酒驾。”民警依法对张某进行处罚。
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副大队长王清岭表示: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2时是酒驾、醉驾事故高发期,很多群众认为晚上民警下班了,于是抱有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导致事故发生,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大队将持续开展凌晨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当天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起,其中酒驾10起,醉驾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