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外地商人郝某在魏县投资经营的佳乐家生活超市,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2月宣布倒闭。超市老板郝某不辞而别,拖欠了27名农民工一个月共4万余元的工资。在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这些农民工来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案。
该局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后,与郝某取得联系,确认情况属实,要求郝某支付拖欠员工工资。但郝某迟迟没有兑现。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该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于2017年4月9日向郝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这时,郝某又玩起了失踪,手机无法联系。该局启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程序,及时将此案移送该县公安机关。民警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于2018年11月15日将郝某抓获。11月19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该县检察院提请逮捕。
面对法律的高压和三家办案人员耐心地释法说理,郝某主动认罪认罚,并让亲属凑齐4万余元。11月25日上午,人社局、公安局、检察院三部门在县检察院举行发放仪式,为佳乐家生活超市27名员工发放工资款48702元。这起拖欠了近两年的拖欠工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微观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