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魏县公安局接受害人马某报警称:大辛庄乡某村常某某(女,33岁)伙同其父母常玉某(男,57岁)、段某某(女,60岁)以婚姻介绍的名义向马某索要12万元作为彩礼,并许诺向其介绍一名宋姓女子作为他未来的妻子。但是当马某将这笔“彩礼”交与常某某等人手中后,却突然联系不上他们了。
接报后,刑警四中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县局党委进行了汇报,县局党委主要领导指示要依法尽快办理。
2017年9月13日上午,刑警四中队民警迅速行动,将尚在大辛庄乡某村家中的常某某(女,33岁)及其母亲段某某抓获。后又经过大量摸排,于当日中午在魏县县标处将准备逃跑的常玉某(男,57岁)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常某某等人对诈骗被害人马某钱财的事实供认不讳。后经进一步工作,我局民警发现常某某等人采取以婚骗财的方式作案至少5起以上,作案地点涉及大名县以及我县的沙口集乡、大辛庄乡等地。
目前,常玉某,段某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常某某因正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被依法监视居住。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