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一位妇女带领着自己的孩子来到南双庙派出所,一脸焦急的说要报案,值班民警听完这名妇女的来意后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妇女的孩子叫王某彬,系魏县某中学的学生,由于家庭贫困便向学校申请了贫困救助,学校给王某彬申请到了1000元的补助金并把银行卡发给了他,但王某彬不小心将该银行卡丢,银行卡的统一密码也未更改,后来被他人将卡内1000元钱取走。王某彬的母亲哭着说“这1000元对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她家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能就是孩子一年的生活费啊”。民警心里明白这笔钱对这个家庭的意义,详细了解情况后,民警在被取钱的沿途调取监控,但图像都很模糊,无法辨认取钱人。民警立即驱车来到农业银行,与农行的安保监控部门沟通后在他们的帮助下得到了取钱人的清晰图像。
随后,民警又马不停蹄的赶到王某彬学校,但此时学校还未开学,值班老师也无法认出监控上的人是否是本校学生。
为尽快帮助孩子找回丢失的1000元钱,民警将取钱人的照片打印出来,并随身携带,每次处警都将该照片让周边群众辨认。却始终未能发现有效线索。学校开学后,民警再次来到王某彬所在的学校,在老师的辨认下,取钱人终于浮出水面,正是该校学生段某,在民警和老师的批评教育下,段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王某彬的银行卡和现金退还给了他,考虑到段某还是未成年人,且认错态度比较好,民警对其耐心批评教育。
当民警将其丢失的银行卡及1000元现金交到王某父母手中是,王某的母亲激动不已,紧紧的抓住民警的手连声道谢“谢谢!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