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民警迅速驱车赶至现场,经现场勘察,该老人系一名七十多岁的女性,河南口音,精神异常,自言自语,由于天气寒冷民警随即将老人带回单位,并为其安排晚饭。餐后民警又对老人进行了耐心询问。
经询问,得知老人是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人,说自己叫“孔祥菊”。了解到该情况后民警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查询,却未能查询到该老人相关信息,随后民警与内黄县楚旺派出所取得联系并请求其协助核查,经楚旺派出所民警查询河南省人口管理信息库,查询到楚旺镇郭庄村有一位名叫孔祥菊老人,随后民警与郭庄村村干部取得联系,了解到老人已走失三、四天了,老人的孩子都不孝顺,村干部也无能为力。
民警又与老人的家属取得联系,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向其讲解法律条例,最终老人的儿子同意老人回家,但却以无交通工具为由拒绝接送老人,为尽快让老人回家,当晚22时许民警又驱车至河南省内黄县楚旺派出所,并与楚旺派出所民警驱车一同将老人送回家,临行时,民警再此对老人的子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明确告知其不赡养老人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