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全县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5月10日、12日、14日对涉县开展三轮次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涉县全域内所有居民(包括外地在涉人员)。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
封控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12日、14日采集当日5时-12时。封控期间全域人员保持居家不流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集,请广大居民提前做好封控期间日常生活安排。2022年5月10日、12日、14日原则上采集当日12时整自行解封,恢复封控前原有管控措施,解封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开始采样时间:2022年5月10日、12日、14日采集当日6时。
2.地点:按指定区域统一安排,定点进行采集。
四、注意事项
1.请全县城乡居民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或纸质健康码,无健康码的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台进行核酸采样。
2.采样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随意走动,严禁聚集和相互攀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线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里。未通知解封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流动。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要及时核酸检测。
4.对正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封控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除水电气暖和通信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全县区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重点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一律吃住在单位,不得随意外出,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县防控办核酸检测组联系安排好核酸采样。
7.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全县区域内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区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除防疫、生产生活保供车辆和人员外,人、车原则上严禁流动,保供车辆严格闭环管理,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8.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大家的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理解和配合。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