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我县核桃开始采收时间统一为9月8日(农历七月二十九)早6:00点,之前的任何采收行为均视为采青。
二、各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严禁核桃采青的《村规民约》,并成立护秋队设卡检查,发现核桃采青行为要立即制止和处理;发现盗采核桃行为要上报公安机关查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乡干部包村责任制,积极组织做好严禁核桃采青工作。县林业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全县严禁核桃采青活动情况。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在严禁采青时间内收购、贮藏、运输核桃的不法商贩。县公安部门要对盗采核桃行为从严查处,并对阻碍执行公务者,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核桃采青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县林业局报告(电话:3897680,3888619)。经调查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什么禁止核桃采青
“白露到,竹竿摇,小小核桃满地跑······”核桃的正常采摘时间是白露,这个时候的核桃充分成熟,它的单果重、出仁率都是最高。采青早打未成熟的青果进行销售,不仅影响核桃当年的产量和品质,还会造成次年减产,产量降低15%到20%。最终受损害的还是广大果农。
图/文:县林业局
(涉县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