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媒体平台“全覆盖”宣传。大队充分利用“双微一抖”平台,对“122”交通安全宣传日进行预热宣传,及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深化与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及时精准地报道各类专项整治的意义、重点、措施;结合“一盔一带”等专项行动,利用自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打造线下线上共同声势,进一步浓厚宣传氛围。
深入重点企业“面对面”宣传。宣传民警深入客运企业站点,通过面对面讲授交通安全课,通报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提醒驾驶员吸取交通事故教训,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辖区客货运输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员联系,督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客货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坚决消除客车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筑牢客运交通安全基础,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依托业务窗口“近距离”宣传。大队依托车驾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通过设置宣传牌、张贴挂图、标语及摆放事故展牌等方式,向前来办事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业务指南材料,及时告知违法行为人及事故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近期,业务窗口摆放宣传牌4块,张贴挂图和标语10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依托路面执勤“点对点”宣传。各中队在日常执勤执法时,向过往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提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酒驾、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执勤民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及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达到“处罚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良好社会效果。近期,各中队在路面执勤时发放安全宣传资料600余份。
依托农村“大喇叭”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宣传。大队利用农村“大喇叭”进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广播宣传,广泛宣传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违规乘坐农用车和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