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时起,对全县实行封控管理,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曲周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外地在曲人员)。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
封控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请我县全域内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迅速返回居住地,封控期间保持外不进、里不出、内不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样,其他时间足不出户。解封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科学研判后另行通知。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按所在乡镇、村(社区)统一安排,等候通知,在指定地点进行。工业园区安排所辖企业,在指定地点进行。
四、注意事项
1、请居民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全程佩戴口罩,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期间,所有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随意在采样现场走动,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原路返回家中。未通知解封前,请保持相对静止不外出。
3、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及时采集检测核酸。
4、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服务,请家庭其他成员及时与工作人员对接。
5、封控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避免外出,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安排专人值守。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必须向居住地所在单位、乡镇、村(社区)履行备案审批手续。除水电气暖和通信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域内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重点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一律吃住在单位,不得随意外出,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属地防控办联系安排好核酸采样。
6、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全域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县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
7、对拒不配合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措施,将依据核酸检测情况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理期间,给大家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
曲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