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16时许,张某某到县公安局报警,称其在8月15日至8月17日之间,通过聊天软件被犯罪分子以“垫付本金、刷单、返佣金”的方式,分六次被诈骗了102000元整。
接到报案后,临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展开侦查工作。经侦查,确定受害人张某某有6万元进入涉案一级卡于某某账户。
办案民警随即对于某某展开调查,迅速查明于某某具体信息。通过与当地公安机关协同配合,进一步联系到于某某家属,通过耐心工作争取其家属配合警方共同对于某某晓以利害。
经过办案民警和其家属的耐心劝导,成功说服于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了其将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出借给诈骗份子、导致受害人被骗的事实。投案自首后,于某某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经过多次同外地警方联系沟通,9月7日,张某某6万元被骗钱款被成功追回。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到民警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而连续工作、劳累奔波的情形,张某某感激之余,内心还充满歉意,她表示:今后一定牢记此次教训,并将自己的被骗经历告诉身边朋友,让大家了解骗子的伎俩,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