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域消毒的通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鸡泽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全域消毒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7日15:00-18:00
二、活动安排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外环境消毒,包括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公厕、垃圾存放点等。
2、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消毒(包括企业和建筑工地),并组织各村群众开展自我居家消毒。
3、住建局负责对主城区主要街道和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4、住建局、社区及分包小区单位负责县城各小区(含自建房)内部公共区域消毒并组织群众开展自我居家消毒。
5、开发区和保税港区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消毒并组织企业开展内部环境消毒。
6、住建局负责城区内建筑工地进行消毒。
7、市监局负责对商场、超市等单位进行消毒。
8、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消毒。
9、交通局负责汽车站、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进行消毒。
10、发改局负责加油站、集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消毒。
11、教体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消毒。
12、对老年人或行动不便人员家中进行消毒时,村干部和社区要安排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帮助入户消毒。
13、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毒工作。
三、消毒药剂
1、5%有效氯含量的84消毒剂(用于物品环境消杀),配比为1:100(注:1:100是1公斤84消毒液配100公斤水,达到含氯量500mg/L)作用30分钟。
2、75%的酒精用于人体表面消杀。
四、注意事项
1.广大居民在喷洒时先关闭门窗,喷洒消毒30分钟后打开门窗通风。
2.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及各类店面门前严禁堆放物品,不得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物品。
3.禁止用手触摸建(构)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立即用清水冲洗。
4.使用84消毒液(84消毒液可以对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通过消毒液的强氧化性,能够有效地杀灭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消毒时,一定要按照正确的配比做稀释,否则会因为浓度过高而导致物体表面腐蚀,更不要和其他消毒剂同时使用,也不可直接接触皮肤。
鸡泽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