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12时许,张某某(邢台市南和区人)伙同王某某(邢台市平乡县人)到鸡泽县城非法使用假币,以购买凉粉为由,王某某从钱包拿出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付账,张某某则假装要求使用手机微信支付,王某某利用两人争抢付账之时将真币从包中掉换为100元假币强行塞给卖家,后被卖家发现为假币及时报警,嫌疑人王某某趁乱逃走。
城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依法将嫌疑人张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该所所长杨现国高度重视,全力推动该案从重从快处理。为及时固定证据,当天下午所长杨现国即协调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假币。
经询问,嫌疑人张某某如实交代了其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事实。目前,该张已被依法行政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