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小寨镇小寨镇村一小伙在邢台打工,明天是村里的庙会,今日驾车回家时变造遮挡号牌还酒驾,被民警当场查获,被处以了3000元的罚款和15日的行政拘留。
23日下午3时许,鸡泽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卢胜强、叶沛、武双停等在县城椒乡大街巡逻到民生路口时,发现从北面驶来的一辆面包车闯红灯。民警尾随发现该车的号牌涉嫌变造,在好谦路口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该车的号牌被用一个铁片将数字6改成了5 。盘问中民警发现司机身上有明显的酒味,用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该车司机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酒后驾驶。
司机赵某,为鸡泽县小寨镇小寨镇村人,在邢台某玛钢厂打工,明天是家中的庙会,为了回家过庙会,他驾车拉了4名老乡回家。中午饮了酒,途中为了防止电子警察的抓拍,用铁牌变造遮挡了号牌。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规定,赵某因变造遮挡机动车号牌被处以了2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因酒后驾驶被处以了1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赵某合计被处以了30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15天。
本来打算回家过庙会,却因为肆意违法被送进了拘留所,赵某对自己的行为连呼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