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日下午15时许,鸡泽县局巡特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县局指挥中心派警称:好谦路与椒乡大街交叉口东城首府建筑区内有位女子在建筑区一处塔吊上坐着,欲有轻生念头。
大队队长陈计强率领民警迅速赶赴东城首府小区建筑区现场,到达现场的同时,城区派出所、县消防大队也同时赶赴现场,大队长陈计强向有关人员了解到,前不久,该女子家属与别人闹纠纷,要求对方给予赔偿费,才有轻生的想法,于是自己一人爬到了塔吊顶处,大队长得知事情的严重性,在工地处找到了该女子哥哥马某。
民警询问马某妹妹信息时,该马某表示拒绝透露,于是该女子哥哥马某在我局民警、城区派出所民警、消防官兵耐心劝解下,让其妹妹从塔吊处下来,待其安全下来后,现场群众一篇欢呼,待我局民警确认该女子身体无恙,终于松了一口气。赢得了在场人的一致好评。
鸡泽公安提醒大家,如果由事情可找相关部门进行解决,不要采取极端方式。生命成可贵,希望大家多加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