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刑事通缉令是假冒通缉令,是犯罪嫌疑人为实施诈骗所假冒制作的。
10月1日22时许,鸡泽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部门通报:在侦办一起诈骗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欲通过假冒刑事通缉令的方式对我县柴某某(女,1995年生人)实施诈骗。需要鸡泽县公安局局民警立即告知柴某某,防止上当受骗。
接到通报后,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查询发现该柴某某是我县小寨镇柴庄村人。随即指令小寨所联系该柴某某,告知情况并做好解释。小寨所所长赵勇迅速赶到该柴某某家中,柴某某母亲告诉民警,其女儿正在深圳打工。赵勇与柴某某取得电话联系,其称刚刚接到了一位自称是刑警队民警的电话,告知其正在被通缉以及通缉令的网址,让其迅速汇去巨额保证金以证明清白,其正在犹豫不决中。此时,赵勇及时告知其事情原委,并提醒不要上当受骗。
柴某某及其家人对我局民警连声道谢,如果不是民警及时赶到告知的话,可能就会汇去保证金,蒙受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