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峰返峰人员
报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的
通 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区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来峰返峰有关要求及报备联系方式通告如下。
坚持非必要不来峰、不返峰,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来峰返峰的,均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乡镇(街道)进行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的均需“点对点”转运到集中隔离点,未主动报备的隔离费用自理;低风险地区的均需到指定宾馆,落实3天3次核酸检测。报备事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出发地、预返回(抵达)时间、出行方式等。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严肃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现将各乡镇(街道)报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