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一起违反防疫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但仍有少数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秩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危害公共安全。近日,区公安机关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5月12日,邯山区门某某在未取得通行证的情况下,从田间小路绕过309国道邯山区与肥乡区交界疫情防控检查点,乘坐肥乡区李某私家车,至肥乡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事。发现情况后,肥乡区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对门某某采取自费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对李某采取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因门某某、李某行为涉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关于依法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中第4条违法情形,待2人管控期满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邯郸市肥乡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