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安机关对聂某某瞒报行程予以立案调查的
通 报
2022年3月24日11时35分,肥乡区接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疾控中心协查函,涉及返肥密接人员聂某某。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安排第一时间落地查人,于当日12时将其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并立即组织开展流调。
流调过程中,聂某某刻意隐瞒自己驾驶大车返回肥乡后真实行程轨迹及与他人接触事实,谎称返肥后从元固镇步行至盛世长安小区,途中未与其他人接触。后经深入调查和多方努力,才得以在规定时间内将8名次密接人员全部落实管控措施。聂某某在明知自己与徐州市一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情况下不主动报告,面对调查询问又刻意隐瞒,其行为严重干扰了肥乡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和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区公安局依法对聂某某立案调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邯郸市肥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