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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区公安局关于养犬登记办证工作的通告

来源:肥乡区公安局编辑:保存2021-12-27 15: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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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肥乡区公安局关于开展主城区养犬登记

  办证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邯郸市犬类管理条例》、《肥乡区犬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肥乡区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养犬登记办证工作,现就犬证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肥乡区主城区为犬只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犬只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范围:东至东环路(含),南至吉安路(含),西至九鼎街(含),北至幸福大道(含)。

  养犬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登记,未经登记办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

  二、首次办证需以下材料:

  1、养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犬只检疫免疫证及复印件;

  3、犬只全身照(一寸彩色);

  三、办证地址:肥乡区公安局大门东侧窗口。

  四、办证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五、收费标准:根据邯郸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养犬登记收费标准为:犬只初始登记费350元/只,导盲犬、伤残扶助犬等符合《邯郸市犬类管理条例》规定的犬只,经审批后可减免办证费用。

  六、《养犬证》实行年度登记和审核查验制度,在有效期满后五日内,养犬人应当凭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和原养犬证办理犬只年审登记。

  七、请主城区养犬人尽快办理犬证,凡未办理养犬申请登记的,一律禁止携带犬只外出,一经发现,将对犬只予以暂扣,并依法对养犬人予以处罚。

  联系电话:15833747776

  特此通告

  肥乡区公安局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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