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如火如荼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邯郸交巡警肥乡大队
持续加大工作力度
全力整治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
区交警大队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实际,采取固定检查、路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增加巡查频率,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大对主次干道及大型商场、医院、小区、学校、工地周边的重点道路违法停车整治力度,形成点线面结合,无间隙地开展违停乱象整治。
在日常巡逻管控中,民警对占道停车、停车不入位、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现象进行严查严处;对驾驶人在现场的给予口头教育、警告并要求立即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通知车主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对严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强制拖移,最大限度恢复道路通行秩序。
肥乡交警提醒您
车辆按法律规定有序停放,既能减少交通拥堵,也是驾驶人文明参与交通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不能为了自己的一时方便而影响他人。创建文明城市,从你我做起!
关于机动车停放的有关规定
一、在有停车泊位的路段,机动车应当在停车泊位内停放,有箭头的车位应当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
二、任何路段一侧严禁双排停车。
三、在所有道路交叉口50米内严禁停车。凡已涂抹或取消的泊位,不准停放车辆。
四、所有停放车辆必须规范有序,严禁占用盲道。
五、机动车道内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六、在道路施工路段路口,严禁随意停放车辆。
七、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依法处罚;对在重要路段、主干道上违法停车的,将依法清拖。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停车,共同维护全区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共创文明城区。
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肥乡区大队
2021年10月20日